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損害賠償

勝訴,對造聲請移轉管轄遭駁回

【裁判日期】民國110年05月17日

【裁判案由】損害賠償

【裁判內文】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岡簡字第(個資保密)號

聲 請 人

即 被 告 (個資保密)

訴訟代理人 蔡亦修律師

相 對 人

即 原 告 (個資保密)

訴訟代理人 蕭宇凱律師

 

 

上列聲請人聲請移轉管轄,本院裁定如下:

  主 文

聲請駁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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