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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求給付扶養費事件,成功替客戶爭取訴訟救助
【裁判日期】民國106年06月16日
【裁判案由】訴訟救助
【裁判內文】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家救字第(個資保密)號
聲 請 人 (個資保密)
法定代理人 (個資保密)
非訟代理人 蕭宇凱律師
相 對 人 (個資保密)
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扶養費事件,聲請人聲請訴訟救助,本院裁定如下:
主 文
准予訴訟救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