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訴訟救助

請求給付扶養費事件,成功替客戶爭取訴訟救助

【裁判日期】民國106年06月16日

【裁判案由】訴訟救助

【裁判內文】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家救字第(個資保密)號

聲 請 人 (個資保密)

法定代理人 (個資保密)

非訟代理人 蕭宇凱律師

相 對 人 (個資保密)

 

 

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扶養費事件,聲請人聲請訴訟救助,本院裁定如下:

  主 文

准予訴訟救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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