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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肉搜索誤認目標,恐涉公然侮辱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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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網友雖是出於義憤進行人肉搜索,但亦需基於公眾利益並善盡查證義務,否則一旦公布當事人個資後造成損害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違反規定蒐集或處理個人資料,足以造成他人的損害者,可處2年以下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。若人肉搜尋結果張冠李戴,也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,吃上官司。
     
    如果在網路上發現違法或爭議影片,建議應立刻保全影片並報警,把搜尋犯罪行為人的工作交給警方,警方可利用比對系統搜尋影中人身分,若網友自行人肉搜尋並公布關係人的身分,可能會因為找錯人,產生不必要的風波。
     
    刑法第309條:「公然侮辱人者,處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。」
     
  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:「違反第6條第1項、第15條、第16條、第19條、第20條第1項規定,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21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,足生損害於他人者,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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