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本文刊載於中鋼勞工月刊第195期
案例:
民國九十八年時,阿美與大尾兩人剛滿二十歲,相識後即隨即陷入熱戀,兩人在外租屋同居,展開同居生活。春去秋來,時光捎來喜訊:阿美懷孕了!阿美喜出望外、趕緊與大尾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。兩人結婚後經過數月,新生命呱呱墜地,阿美順利產下一子命名為小豪,並約定從父姓,阿美與大尾共締圓滿家庭的美妙夢想,似乎已漸漸成形。豈料一切美好竟在瞬間變了調,大尾突然開始怠於工作,每天游手好閒、不務正業,未為家庭經濟、扶養小豪貢獻一分一毫,從此負擔家庭生計之重擔全落在阿美肩上,然而阿美仍然咬牙苦撐數年之久,只希望未來大尾可以浪子回頭,家庭仍能美滿。然事與願違,大尾非但全無反省改善而致力於工作和家庭,甚至還與其他女子外遇發生性行為,偶然間遭阿美撞見,才發現這個慘痛的真相。阿美傷心欲絕,終與大尾攤牌,希望兩人可以協議離婚。結果大尾非但不同意,還「嗆聲」說要跟阿美分財產,要求阿美從父親繼承而來的房子要「分他一半」,無助的阿美遂向律師求助應如何爭取她和孩子的權益。
說明:阿美可從以下幾個方向爭取其與孩子的權益
一、刑事通姦告訴
二、離婚
三、精神賠償
四、親權(或稱監護權)
五、扶養費
六、小孩改姓
七、剩餘財產分配